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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福利金

桃園市縫紉業職業工會會員互助福利金申請辦法

一、宗旨
為促進會員團結,提供多元服務及互助互利之原則,特設本辦法。
二、經費來源
以會員互助福利金支給之。(經費不足時再修正之)。
三、申請資格與限制
  1. 加入本會滿半年(六個月以上),並確實履行會員義務,包括按時繳交會費、勞保費、健保費等。始可提出申請。
  2. 65歲以上新入會者,需入會滿2年方可申請各項福利。
  3. 會員家中發生嚴重火災,該戶僅以一人申請為限,並出具相關單位證明及火災現場照片。
  4. 因傷中醫就診,請務必備妥診斷證明,且必須診療七次以上方可申請。
  5. 因傷病住院(急診住院不計,以入住病房為準)及中醫療程,首次申請與再次申請,必須間隔滿四個月。
四、申請期限
事件發生日起計三個月(90天)內提出申請,住院者則以出院日起計。中醫就診則依第18項處理。
逾期恕不受理,請見諒!
五、福利金申請項目及所備文件:
114年5月修訂實施
編號 加入工會滿半年以上者有以下福利金申請 金額 所備文件
編號 01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2天以上4天以下者。 金額 8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2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5天以上7天以下者。 金額 1,0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3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8天以上10天以下者。 金額 1,2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4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11天以上15天以下者。 金額 1,4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5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16天以上20天以下者。 金額 1,6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6 申請條件 會員發生事故住院21天以上(無論多久) 金額 1,800元 所備文件 需醫院診斷書
(有開刀者加發1000元)
編號 07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五年未滿十年者,經醫師證明永遠不能工作者,並經勞保局逕行退保退會者(以一次為限) 金額 3,000元 所備文件 勞保局逕退證明
編號 08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十一年以上者,經醫師證明永遠不能工作者,並經勞保局逕行退保退會者(以一次為限) 金額 5,000元 所備文件 勞保局逕退證明
編號 09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半年以上者,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1,0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0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一年以上未滿五年,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2,0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1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3,0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2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3,5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3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十五年以上未滿廿年,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4,0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4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廿年以上,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4,5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5 申請條件 加入工會滿卅年以上,會員本人死亡者。 金額 5,000元 所備文件 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編號 16 申請條件 會員家屬(即父母、翁姑、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者。 金額 1,000元 所備文件 除戶戶籍謄本或訃聞
編號 17 申請條件 會員家中發生嚴重火災。 金額 3,000元 所備文件 火災證明書(消防隊)
編號 18 申請條件 會員因傷至中醫(跌打損傷)就診,就診次數滿7次以上(四個月為一個療程),經中醫證明者。 金額 一律1,000元 所備文件 中醫診斷書
編號 19 申請條件 會員加入工會合計滿廿年以上者申請退會時。 金額 2,000元 所備文件 如退休保留會員資格者,等全退時發給;已發給者即不再發給
編號 20 申請條件 會員加入工會合計滿卅年以上者申請退會時。 金額 3,000元 所備文件 如退休保留會員資格者,等全退時發給;已發給者即不再發給
編號 21 申請條件 會員本人結婚(加入工會滿壹年以上)。 金額 1,600元 所備文件 戶籍登錄謄本
編號 22 申請條件 會員(限女性)加入工會滿半年生育賀喜禮金。 金額 2,000元 所備文件 出生證明(雙生加倍)
編號 23 申請條件 會員(男性)配偶未加入工會,或加保未滿六個月者,生育賀喜禮金(雙生加倍)。 金額 1,000元 所備文件 出生證明加入本會滿半年(六個月)以上

※第22、23項夫妻同為本會會員者,以一人申請為限,不得重複申請

※附註
  1. 本會另設有本人及會員子女獎學金;凡加入本會會員滿壹年者,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辦理文件
    每學期申請壹次,僅一學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連同子女身分證影本及學生本人郵局(銀行)存簿影本乙份。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
    每年3月1至3月31日及9月1日至9月30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 本會設有九九重陽禮金(農曆9月9日),需入會滿5年,年齡滿65歲方可申請發放。

獎學金

桃園市縫紉業職業工會會員及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宗旨
本會為鼓勵會員及會員子女努力向學,特設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1. 加入本會會員滿壹年者,均可提出申請。夫妻同為本會會員者以一人申請為限,不得重複申請。
  2. 凡本會會員就讀國中以上及會員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品學兼優,取得學校成績證明者均可由本會會員向本會申請,經本會理事會審核通過後,發予獎學金。
三、申請辦理必備文件
  1. 凡本會會員就讀國中以上及會員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品學兼優,取得學校成績證明者均可由本會會員向本會申請,經本會理事會審核通過後,發予獎學金。
四、申請標準
會員獎學金
學歷 條件 金額
國中 學業平均70分以上 800元
高中(職)、大學(不含碩士、博士班、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境外學校) 學業平均70分以上 1000元

子女獎學金
學歷 條件 金額
高中(限日校) 學業平均85分以上 1000元
大專院校(不含碩士、博士班、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及境外學校)公立大學 學業平均82分或A-以上 1200元
大專院校夜間部及私立大學 學業平均87分或A以上 1200元

※操行成績需達八十分或A-以上或甲等。[該校無操行成績不嚴格限制。]

※需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未修體育者以學校證明為限

五、申請期限
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以前將子女身分證影本、存摺影印本及成績單正本送達本會,如申請文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會員子女成績優異並符合上級工會申請辦法者,具備兩學期(上、下學期)成績及註冊後學生證影本,方得申請。本案以本國國內學校為主。
六、發獎學金時間
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於每年上學期四月底及下學期十月底發予。
如不明瞭請來電工會詢問。

重陽敬老金

桃園市縫紉業職業工會重陽敬老實施辦法

一、宗旨
本會為發揚中華倫理道德,宏揚孝道,敬老尊賢,實現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特訂定本辦法。
二、請領辦法
凡是本會會員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履行會員義務連續五年以上且本人年滿65歲(足歲)以上均可(依國民身分證記載之日期為準)領取重陽禮金。
三、重陽節敬老禮金金額
陸佰元。
四、辦理時間
敬老以每年農曆九月九日重陽節前辦理。
五、資格之審核
由理事會審核。
六、經費來源
於年度預算內編列之。
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函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改時亦同。